1.危險化學品范圍 2.危險化學品標注 3.一般危險化學品購買
4.特殊危險化學品購買: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易制爆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分為一般危險化學品和特殊危險化學品。特殊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爆炸化學品和易制爆化學品。
任何危險化學品都一律不對個人銷售。
一般危險化學品的標注:
特殊危險化學品的標注:
渠道銷售商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購買人身份證
高級科研用戶:購買人身份證
終端企業用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購買人身份證
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購買化學品所需材料 | 備注 | ||
辦證所需材料 | 經營方 | 企業營業執照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有效合同 |
1.材料用于辦理《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 2.《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需要客戶自行到公安局刑警大(支)隊或緝毒(大)支隊辦理。 3.使用單位按照不同情況、地區可能還需提供使用用途情況說明、工藝流程、承諾書等。 |
購買方 | 申請報告書 經辦人身份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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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所需材料 | 《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原件1份、復印件1份) 雙方簽訂有效的《購銷合同》(復印件1份) |
材料需要客戶在購買二、三類易制毒化學 品時提供給默恩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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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所需材料 | 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證明申請表 購銷合同復印件 《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原件 |
1.易制毒化學品如需運輸至上海市外,必 須辦理《易制毒運輸備案證明》。 2.《易制毒運輸備案證明》客戶可委托國 藥試劑辦理,也可以自行辦理。 |
易制爆化學品
《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在2017年1月1日起已正式實施,其中第二十九規定“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應當依法憑相應的許可證件或者本單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說明,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得向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單位銷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不得向個人銷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或者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后, 將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實時錄入公安部門的監管信息系統。”
上海地區客戶,需通過上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統 http://180.168.211.50:9080/sbwp_sh/ 提交涉滬類下家申請,并及時告知客服人員進行信息確認。
請您在購買前務必提前準備以下購買材料:
客戶性質 | 材料名稱 | 備注 | |
購買所需材料 | 渠道銷售商戶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 | 復印件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經營范圍內必須包含所購買商品復印件 | ||
購買單位信用代碼 | 有代碼填寫沒有可不填寫 | ||
經辦人身份證 | 證件正反面復印件 | ||
經辦人聯系電話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姓名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身份證號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聯系電話 | |||
單位所屬派出所名稱 | |||
單位所屬分局名稱 | |||
單位所屬市局名稱 | |||
終端企業用戶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 | 復印件 | |
本單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說明 | 加蓋公司公章 | ||
購買單位信用代碼 | 有代碼填寫沒有可不填寫 | ||
經辦人身份證 | 證件正反面復印件 | ||
經辦人聯系電話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姓名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身份證號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聯系電話 | |||
單位所屬派出所名稱 | |||
單位所屬分局名稱 | |||
單位所屬市局名稱 | |||
高級科研用戶 | 本單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說明 | 加蓋公司公章 | |
經辦人身份證 | 證件正反面復印件 | ||
經辦人聯系電話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姓名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身份證號 | |||
購買單位采購負責人聯系電話 | |||
單位所屬派出所名稱 | |||
單位所屬分局名稱 | |||
單位所屬市局名稱 |